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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8年451家企业入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东南网10月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福建省科技厅获悉,近日,福建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入库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福建六壬网安股份有限公司等451家企业入选。

福建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入库备案当年,根据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创新能力评价等4个方面满足奖补条件情况实行不同档次奖补,最低20万元,满足1个条件奖补20万元,满足2个条件及以上的,奖补金额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相应比例(3%-5%)计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培育期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即确认为出库企业,当年给予补助20万元。

除了财政资金奖补,入库培育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还可获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享受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评审中加分奖励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17〕8号)文件中有关奖励补助政策。

申请入库培育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闽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其次,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申报前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含)以上或申报前三年内拥有II类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2项(含)以上;

另外,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以上1~3项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而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评价标准最低应达到60分。已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到期后的企业重新申报备案,评价标准最低应达到70分。